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21年5月21日,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在绍兴市主持召开了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经验收组讨论,同意该工程环保通过验收。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钱清至滨海工业区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公示时间:2021年5月30日-2021年6月30日
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国华 电 话:13065581596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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